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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象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03-27 08:44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2012年度象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2年度。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858697,电子邮箱: xsqfzb@163.com)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象山区人民政府把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权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来抓,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树华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2月份根据工作的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整合,成立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做好对本区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监察、督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彭小珂兼任,共有工作人员2名。各职能部门也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并选用政策观念强、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部作为专职工作人员。区政府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制定并下发了《象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范政府网站上网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加强网站信息监管,保证网站信息安全合法、及时更新和有效维护。同时,编制并更新了《象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及《象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同时,该《指南》和《目录》还通过象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指导方便广大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到目前为止,象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以顺利开展。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基本做到了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如:政策法规、部门(单位)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廉政要求、监督举报以及责任追究办法等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开事项进行了细化,如,区城建局根据其职能范围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及招投标都进行了公示,区土地房产局对租赁性房屋进行了公示等。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区本着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途径:一是区政府定期向桂林市图书馆、桂林市档案馆、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时提供、更新政府信息;二是利用互联网络发布信息具有速度快、覆盖广、成本低的优势,通过象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区政府重点对以下信息进行了规范公开:区政府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责、区政府下发文件,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及区政府有关规章制度、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统计数据、区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预案、辖区二塘乡和三个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设置及概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等等。做到了公开形式统一,内容规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区政府重点建设政府网站,努力提升其信息公开功能,开设“今日象山”、“政府信息公开”“廉政频道"、“教育聚焦”、“城市建设”、“政策法规”、“招商引资”、“公告通知”、“象山企业”等9个栏目。对于各个栏目,指定信息管理员定期更新有关信息。 2012年以来,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0多条,其中工作动态类20O余条,招商引资类信息30多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0多条,其他信息800多条。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区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各部门也通过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邮编、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方式,积极开展电话、邮件受理服务,方便群众查询和申请。2012年度未有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办对2012年的各项信息咨询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单位和领导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存在走过场现象;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咨询、查阅和申请人数有限。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2013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 

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心上下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及时报送公开信息。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充实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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